認可機構的確定程序
認可機構的確定程序
一、項目名稱
認可機構的確定
二、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三十七條“國務院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獨立開展認可活動”。
三、許可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二)具有客觀獨立、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公正的方式實施管理;
(三)具有保證其公正性的對認可活動的管理文件,包括認可機構保證認證工作公正性的規(guī)則,有關認可事項的申訴、投訴程序,保證有關方均能參與認可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四)具有與其認可范圍相適應的質量體系,并建立內部審核制度,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實施;
(五)具有根據(jù)認可的需要,選聘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的機制;
(六)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應當是相關領域公認的專家,熟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認可規(guī)則和程序,具有評審所需要的良好品德、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七)具有確保管理者和全體人員不受任何可能影響其認可結果的商業(yè)、財務等方面的制約機制;
(八)具有相關機構的活動不影響認可活動的保密措施;
(九)具有可公開的認可條件、認可程序、收費標準等信息。
四、實施機關
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五、程序
(一)申請人向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見附件《認可機構申請書》)。
(二)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按規(guī)定出具書面憑證。
(三)受理申請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具體審查,并組織專家組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
(四)國家認監(jiān)委依照專家評審意見,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于10日內頒發(fā)《認可機構授權書》;不予許可的發(fā)出《認可機構不授權通知書》,書面說明理由。
六、期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專家組審查時間60日不包括在內)。
七、收費
許可過程不收費。
附件:請見表格下載 《認可機構申請書》
認可機構的確定程序
一、項目名稱
認可機構的確定
二、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三十七條“國務院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獨立開展認可活動”。
三、許可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二)具有客觀獨立、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公正的方式實施管理;
(三)具有保證其公正性的對認可活動的管理文件,包括認可機構保證認證工作公正性的規(guī)則,有關認可事項的申訴、投訴程序,保證有關方均能參與認可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四)具有與其認可范圍相適應的質量體系,并建立內部審核制度,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實施;
(五)具有根據(jù)認可的需要,選聘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的機制;
(六)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應當是相關領域公認的專家,熟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認可規(guī)則和程序,具有評審所需要的良好品德、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七)具有確保管理者和全體人員不受任何可能影響其認可結果的商業(yè)、財務等方面的制約機制;
(八)具有相關機構的活動不影響認可活動的保密措施;
(九)具有可公開的認可條件、認可程序、收費標準等信息。
四、實施機關
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五、程序
(一)申請人向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見附件《認可機構申請書》)。
(二)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按規(guī)定出具書面憑證。
(三)受理申請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具體審查,并組織專家組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
(四)國家認監(jiān)委依照專家評審意見,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于10日內頒發(fā)《認可機構授權書》;不予許可的發(fā)出《認可機構不授權通知書》,書面說明理由。
六、期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專家組審查時間60日不包括在內)。
七、收費
許可過程不收費。
附件:請見表格下載 《認可機構申請書》
- 認證機構失信名錄(2021-05-19)
- 認監(jiān)委關于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工作并擴大日常指定實施范圍的公告(2021-05-19)
- 出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處理機構及人員核準(2005-06-22)
- 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報檢單位注冊登記(2005-06-22)
- 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yè)衛(wèi)生注冊登記審批程序(2005-06-22)